维修、调换流程
1、 属于产品质量原因需要维修或调换的,在承诺的包换期限内退回本公司的运费(仅限公路或铁路货运费,并不包括快递或空运费,也不包括物流公司上门取货或送货上门的费用)由我公司承担,但该项费用不得超过卖方当初发货给买方的平均费用的1.5倍;超出包换期但尚在保修期内的,所有运费由客人承担,本公司仅负责对该产品进行免费维修;
举例说明: 假设客人订购100台电源,卖方发货时运费(仅限公路或铁路货运费,并不包括快递或空运费,也不包括物流公司上门取货或送货上门的费用)为20元/箱/10个,每个电源平均花费的运输费用为2元,日后如果产品质量原因需要维修或调换时,则卖方承担的最高运输费用标准为2元*1.5倍=3元/个,按返修数量相乘就可得出卖方的承担总额,依此类推,费用超过的部分皆应由买方独立补充承担;
2、 本公司售后服务部将需要维修的商品在维修完成后,及时返还给客户,对同类调换的商品,则在收到货后,及时将所换新品发给客户,暂时无货的将向客户做出解释,有货后马上通知客户。
3、 出口订单原则上不再提供售后服务,但可于出货时备附不超过1%的备品;
4、 非本公司自有品牌(含OEM,ODM客户)的产品保修,参照客户与本公司合同上约定的条款执行,由本公司销售部直接处理,本公司所有专卖店及经销商并不提供非本公司品牌产品的售后服务。